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国家助学金检查组来我校检查
3月7日,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国家助学金检查组一行5人来我校检查督导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副校长龙绍锋就我校07年下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做了具体汇报。
我校在2007年12月底收到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怀财教[2007]141号)之前,根据网上下载的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了学习,并于2007年11月上旬为每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免费办理了工商银行储蓄卡。同时,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怀化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发放领导小组,明确了发放原则、对象和标准,实行国家助学金发放与学生月出勤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校广播站、宣传窗等各种场合和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了人人皆知。
2007年下学期,根据《怀化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由各班班主任造发放表,学保科审核,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签,财务主管领导审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程序,以现金方式发到学生手中。11月底,在国家助学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我校预支二十多万元,给学生发了9月份的国家助学金;12月国家助学金部分到位后,分别于12月中旬和2008年1月上旬发放了10月、11月的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64.3万元,每生月均150元,月均资助1430人,该资助情况已在“致家长的慰问信”中做了通报。从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来看,我校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2008年2月开学后,学校着手补发2007年12月助学金,大约需资金21.8万元,发放表已造好,已向财政衔接并申报资金用款计划。 (聂彦) |